“不幸的婚姻,(常常)不是因為缺愛情,而是缺友誼”(尼采)。中文裡也有”相愛容易相處難”一說。我翻譯這句話的時候,話匣子一下子打開了,就有了下面這些感想:

我們總說談戀愛,可見“談”確實重要的很,戀愛尚且要談,漫長的婚姻更是如此,就算是男女性交,如果拿掉”談”的部分,大概只能叫性交易了。

所以,“公主和王子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這個是要打個大大的問號的,因為王子拯救落難的公主,或者公主拯救落難的王子,這些非常時刻的非常經歷,並非婚戀的主體部分,至多算序章。因為尋常的婚戀,是需要“談”的。

艱險困厄一去,住在城堡裡的公主和王子,將要面臨幾十年尋常而真實的婚姻生活,當爹當媽,柴米油鹽交話費收快遞,就算不婚不育,只要兩個人繼續在一起,就有煩惱產生,尤其是談不來的話。

(但這也並非說“童話裡都是騙人的”,它只是摘取生活中的一面放在聚光燈下罷了。生活是小溪,平緩流過,但也會在某些時候激起美麗的水花,文學與藝術,也包括好多韓劇,就是單把水花展示給我們看罷了。這就像我們要趕去壺口看黃河一樣,但不能說壺口的黃河才是黃河,才能代表黃河。激流轟鳴當然是種美,但靜水流深又何嘗不是美?)

所以可以說,美滿婚姻,需要雙方談得來且有的談 ,即尼采所說的“friendship”。夫妻有共同的興趣和樂趣,能像朋友一樣交往。同則通,通則久。

男女當然有著興趣的極大差異,魔獸的過場動畫看得我蕩氣回腸就要落淚的時候,我女人只問了句這些人(獸人)怎麼這麼醜。但差異雖大,也並沒有想像中大,如果兩人都有著好奇心,對生活有著開放的心態,假以時日,彼此多少能找到共同點,原來的鴻溝變成可以跨過去的小溝。而這對於任何人之間的相處,比如兩代人之間的相處,或者中國人與外國人相處等等,都適用。

因為,如果一個人好學,或者說還有好奇心,那麼他多少能學習更高一層的東西,在這個領域裡,男女的興趣趨同。人的認知層次越高,那麼性別(包括其他因素如國籍)帶來的差異就越小。比如我所讀的學校是荷蘭一所理工大學,連電子工程這樣的專業也是男女比例持平的。你或許要說,師範幼教類就不是這樣啊?沒關系,在中國發生的現像不足以說明所有(不然為什麼我們要提各種中國特色的法治民主等)。

生活奇妙的地方在於,它會魔術性地變大,你到得越遠,悟得越深,它就變得越發深遠。任何的知識領域,無論是學術的還是生活的,都不斷細分不斷深入,我們已經有足夠豐富的東西可以學,可以品,可以發展成為愛好。越高深的愛好,越是超越性別的。

大家熟知梁思成與林徽因,楊絳與錢鐘書,但共同愛好,完全可以是很家常的東西。比如,都喜歡打麻將,或是打小孩,都喜歡某個公眾人物,或某個公眾號,都喜歡入黨,等等,不一而足。同時,如果兩人都不喜歡某件事情,這也成為共同點,比如兩人都不喜歡打麻將或者打小孩,都不喜歡某個公眾人物或公眾號,都不喜歡黨,等等,不可勝數。有足夠的愛好與品味上的共同點,這就可以長久得聊得來談得下去。畢竟,生活除了一些不得不做(或者忍受)的東西,剩下的就是我們喜歡做的東西。

兩個人在一起,如果彼此喜歡,往往也會學習對方,看對方所喜歡的小說電影音樂書籍等,所以可能會發生這個現像,就是原先的不同點,現在變成共同點了。他會下廚,自己也學會了做菜;她會鋼琴,現在自己也學會了鋼琴。隨著兩人生活的一體化,默契增加,越來越“左右握右手”,就有了一個所謂新鮮感失去的問題,兩人似乎越來越像,甚至長得還越來越像了。就算不是互相學習,也因為“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效應,導致新鮮感消退。

這似乎有些可怕,但所謂近朱者赤,人跟任何事物相處足夠久,都會發生趨同。從加拿大多倫多大學事件,能感受到中國留學生似乎越來越有我黨的作風,國內的大學呢,看學生會也有這樣的趨勢,越顯赫的大學,趨勢越顯,原因都是一樣的,就是因為相比而言,大家跟我黨一起生活更久的緣故。

但這不是問題,一方面,“人之初,性相近,習相遠”,但是,對大人來說,則是“習相近,性相遠”。夫妻兩人在很多方面很像,生活習慣,口味與品味趨同,但像一些根本性的東西,比如一個人的性格,則往往是一輩子難大改的,就像狗狗改不了賣萌。另外,兩個人雖有些東西在趨同趨近,但只要一個人有好奇心,處在一個比較自由的環境,那麼,一個人還會發展出更多的東西來,所以這又會成為不同的東西,新鮮的東西。如果非要用一句話來說,只要一個人還有好奇心,或者說有學習的習慣,那麼,永遠不必擔心干涸的問題,因為學習即是探索,即是創造,朱熹的為有源頭活水來,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夫妻兩人一起學習,是很酷的事情,現在社會是活到老學到老,這對於婚戀男女都是極有益處的。

人性本來如此,近來我學習的認知心理學一課,就講大腦是如何對刺激產生反應的,了解這些生理心理知識也能幫助我們了解“新鮮感失去”“心動感覺不再”的根源。我覺得新鮮感缺失,這就像花開花落,陰晴圓缺,本屬自然,比較簡單的方法,就是“錢不夠了就掙”嘛,豐富自己,學習新東西,把自己當作一個電腦一樣,增加點新硬件新軟體。

生活不是靜態的,而是永遠變動的;生活不是完成的,而是永遠待完成的。

有人說,好兄弟,你說這麼多,我依然還是渴望著那種“浪漫”的愛情,兩個人有著共同興趣,能說說笑笑,當然好,所謂歲月靜美。可是,我更想那種男人婚後依然每天都能風度翩翩,給我驚喜,創造浪漫,雨中擁吻,可歌可泣,恰到好處而又轟轟烈烈。簡而言之,永遠有神秘感,新鮮感,所謂“風一樣的男子,謎一樣的女人。”

我並非要否定這種想法,因為生活從不是固定的,每個人都有權決定自己想要的生活。這樣的追求,我想說,當然可以,我只是覺得可能要付出代價——孤獨,但孤獨本身也是生活的要素。有人甘願孤獨,這是個人之自由。

以我看來,這就好比天氣,我們在自己的地方生活久了,對這裡的氣候熟悉了,四季輪替,春去秋來,啥時穿秋褲啥時換短袖,春天貓兒叫夏季蟲兒飛的,似乎探索完了,毫無懸念和神秘了。

所以你期待遠方,期待“別處”,期待“異域風情”,那裡的氣候與天氣,於你是未知,時而給你驚喜,時而給你感動,也許一天之內就體會春夏秋冬(對新疆等地區有了解的人知道我說的是什麼),秋天梅花開夏天雪紛飛,多麼新奇浪漫啊。

但我想,我自己也想要去這樣的地方的,這樣的地方同樣對我有魅力,有誘惑力,與它吸引你是一樣的。但我知道,在這裡長久生活下去,這裡的一切也會變成常態,變成已知,變成見過的風景。

所以,持續追逐新鮮的人,就永遠不能在一個地方“長久生活下去”,這當然是一種生活,也可以實現。春天百花開,秋冬去南方甚至南半球,就能永遠看花開不敗,就像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這樣的人生依然可以是有意義的人生,但安定與新奇是人生的兩大永恆追求,也許追求新奇久了,就會追求安定,反之亦然。

走過許多地方,看過許多風景,見到不同,但也常覺相似,你可以看到綠色的花紫色的葉,但依然是花葉;一天之內雨雪霜雷電交替,但風雪雷霜電也並未超過我們知道的範疇。

新中有舊,變中有常。舊中有新,常中有變。

我認為如果我們對生活持續地觀察,我們就會發現生活的新的精妙來。同樣,再熟悉的一個環境,仔細品味也能發現“未探索的領地”。我的老家在湖北的農村,不必說鎮,也不必說村莊,但是自己老屋的天地,也常讓我發生新奇之感。所以,從這個角度說,我認為一味地要從“遠方”尋求新鮮刺激,是沒有必要的。平淡如水的婚姻裡,也含有不平淡之處,平凡無奇的一個人,也有新鮮有趣之處,關鍵在於是否細心去發現。佛家講摒棄感官,不向外物求,如果刻意求,無論是求安定,還是求幸福,都不可得,就是這個道理。

於是我又想到了所謂“自由戀愛”與“包辦婚姻”的問題。自由戀愛當然是進步的,它提供了觀察和下判斷的機會。婚姻 ———不管是領證結婚,還是長期同居,或者深入交往——的主要部分,是“日常”,而非“非常”(想想公主與王子的故事),所以找一個三觀相合,有共同愛好趣味的人很重要,光有“愛”或者”激情”是不足以保證婚姻美滿長久的,速度與激情,哦,不,愛與激情,能促成兩人接近,但還不足以持久粘合。實際上,我認為任何健康自然的相處,一定是朋友式的,男人與女人,父母跟子女,皆然。

人結婚前,要談個戀愛先,但最好還能真正相處一段時間,原因倒不是所謂”戀愛中人是會偽裝的”,其實更多是因為戀愛的時候只能或者只需展示自己生活與個性的一個方面而已,而且一般是最好的一面。戀愛的時候每次都洗頭,弄得漂漂亮亮,婚後可能兩個星期不洗頭,這不是裝,也不是虛偽,而是人在一些場合(儀式,戀人時是儀式)時的表現而已。但正因為談戀愛展現的往往只有一部分自己,所以建議兩人最好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兩人一起長途旅行等,也是某種形式的共同生活,在這種情況下,兩人就可以有更多深入的交流,就能比較好地確定兩人是否有足夠的共同點,或者說,兩人是否首先可以做朋友。

如果兩人只是談戀愛,依然未能真正共同生活的話,那麼,這種自由戀愛的進步性,就大打了折扣,可能成功率還不如之前社會的包辦模式。因為如果兩人不能進行真正意義的共同生活,缺乏對對方的理解,因而不太能判斷兩人是否談得來,這就像盲人騎瞎馬,反而可能還不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為父母和媒人在某些情況下比你自己了解你自己,也了解其他人。當然,古代社會與現代社會還有許多不同,比如古代女子與男子的彼此依賴比當今社會重要太多,以及離婚成本極高(對女子來說,離婚幾乎意味失去生存的所有基礎),客觀上對婚姻的維持也起到了作用,這也是為什麼有些人感嘆的古人的婚姻倒也沒那麼不幸的原因之一。

還有一個問題,兩人相吸,最後趨同,有人說,愛情沒有了,變成了親情,同樣的,這個似乎看起來可怕,但其實是很自然平常的過程。物一旦”完成”或”達到”,就會轉換,這即是周易的思想。如果執著於求”愛情”(比較通行的對愛情的描述)的永久“不變質”,那麼,有一個辦法,就是永遠保持其“未完成態”,永遠對對方不即不離。如果能遇到這樣的男子或女子倒也好,不過怕是不容易吧。

另外,愛情的形態或者形式會變,但是本質的東西是不變的。有女人說,婚前男人每天來公司樓下接她,婚後叫他來接都叫不動,這是否就說明“愛情不再”要打問號的。愛情,會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就像父母對子女的愛,隨著彼此年齡的增長,也會有變化一樣。

另外一個方法,就是保持學習(我說的學習指代一切提升自己的東西),保持好奇心,就能開拓你的”未開發領地”,這些是吸引力的來源,給你來新鮮感,這樣,愛情就不會完全變成”親情”了吧。

總結來說,如果你擔心兩人結婚日久,激情散去,憧憬起更“愛情”的那種婚姻,害怕成為”親人”,那麼,第一,你的怕是對的,只要是激情,就有退去的一天,愛情一旦達到(一般是結婚),往往就開始轉化。但問題是,退去後,也並非回不來。

男女之間最能長久的是友誼。愛情與友誼沒有本質的不同,親情與友誼沒有本質的不同。我們常說,好朋友可以一輩子,戀人分手了就成陌生人,所以,戀人本身為何不成為朋友呢?不妨這麼說,她是我的女朋友,但她首先是我的朋友;我是她的男朋友,但我首先需要做她的好朋友。

因為尼采的一句話,啰嗦以上一大篇,可作為我的戀愛觀吧,愛情也好,婚姻也罷,豈是真正容易說得明白的,比如在中國,談戀愛跟結婚的區別往往比外國人大多了。尼采的這句話放在西方社會或許更容易發現其道理吧。但我堅信有些原則依然是通用的。僅供參考,希望有用。愛情是有趣的,生活是有趣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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